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2018年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

2019-06-113038人次浏览
  一、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2018年,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民营经济30条”,极大提振了民营企业家和创业者信心,全省民营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整体规模稳步扩张。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7365.8亿元,增长8.6%,比全省GDP增速快0.6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的比重为57.8%,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1.9%。市场主体快速扩张,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突破100万户和300万户,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私营企业112.8万户、注册资本7.2万亿元,分别增长23.2%、17.5%;个体工商户311.54万户、注册资金总额874.65亿元,分别增长14.73%、18.74%。

  二是社会贡献稳步上升。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10.4%,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对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由上年的71.8%提高到74.2%。全省民营经济实现税收2896亿元,增长11.4%,占全省税收的68.8%,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对全省税收增长的贡献率达65%。全省103家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57家,占比55%。全省私营企业新登记雇工81.9万人,增长17.3%,个体工商户新登记从业人员127.4万人,增长16.4%。

  三是质量效益持续优化。截至2018年底,全省民营高新技术企业5024家,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比重达93%;民营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8639个,占全省58.2%。全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中,民营企业3215家,占92.6%,其中驰名商标254个,占85.8%。全省注册资金亿元以上私营企业6458户,较上年增加2847户。第三产业企业增长较快,2018年,全省新登记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从事第三产业的经营户数分别占71.5%、89.8%。全省注册资金亿元以上私营企业6458户,较上年增加2847户。企业效益向好,2018年安徽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共实现净利润375亿元,户均3.75亿元,营收净利润率达5.9%。

  四是发展活力不断增强。2018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长18.5%,比上年加快11.4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达63.8%,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94.2%,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42.9%,比上年加快31.4个百分点。全省民营企业实现进出口269.8亿美元,增长27.7%,比全省进出口增幅快11.1个百分点,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42.8%。


  201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聚力强化政策扶持,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省委、省政府在深入听取民营企业心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按照“1+6+1”的总体框架,制定实施“民营经济30条”,拿出“十百千”真金白银,千方百计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转型难、融资难、市场开拓难等问题。启动《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工作,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已经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推动政策落地。开展“四送一服”进民企活动,组织16个工作组赴全省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围绕贯彻落实“民营经济30条”,41家省有关单位出台了实施意见;16个市先后召开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并全部出台了实施意见,共统筹安排不少于32.8亿元市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三是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在落实省政府降成本“20条、10条”的基础上,推动出台“降成本新20条”,在降低制度性交易、用地、用能等成本上提出针对性措施,全年减轻实体经济用能负担53.9亿元,其中,用电、用气成本分别降低53.55亿元、0.35亿元。深入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推动金融机构对中介机构的评估结果互认等,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四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全省减税规模达11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亿元,增长9.3%。截至2018年底,累计为参保单位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约36.53亿元,其中养老保险21亿元、工伤保险5.75亿元、失业保险9.78亿元,累计发放稳岗补贴资金7.3亿元。

  五是开展清欠行动。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沟通联络机制,实行周调度、通报制度,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反映的拖欠账款情况,下达任务单26件,限时核查办理。2018年12月份,国务院减负办第34期工作简报印发了《安徽省全力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刊,2019年1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我省清欠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累计偿还欠款26.2亿元,占全部拖欠账款的39%。其中,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已偿还8.6亿元,占所拖欠账款的24.9%;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已偿还17.6亿元,占所拖欠账款的54%,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发展信心进一步提振。

  一是大力营造发展氛围。省委、省政府召开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万人大会,李锦斌书记、李国英省长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对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会议一直开到市县、乡镇、街道,领导重视程度、政策支持力度、社会影响深度前所未有。组织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新媒体集团等省主流媒体,开设“支持民营经济在行动” “民营企业广阔舞台”专栏。组织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编印新《促进法》单行本10000余册、海报1000余份,举办新《促进法》网络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参与人数达万余人次。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印发《安徽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实现“照后减证”“照后能营”,在11个市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持续深入“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行“五十七证合一”改革。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建成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发放手机微信版电子营业执照,全年累计网上办理各类企业登记业务20.92万件,其中全程无纸化网上登记9.48万件。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底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结。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截至2018年底,共有4.2万户企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发布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公告,2.4万户企业办结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三是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进行任务分解,推动《若干意见》落地落实。建立民营企业家季度座谈会制度,不断畅通政商沟通渠道。组织开展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全省民营企业“致敬改革路、奋斗新时代”主题报告会,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形成尊重、支持民营企业家的社会风尚。

  四是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引导民营企业通过PPP模式参与基础设施等补短板建设,截至2018年底,纳入国家发改委PPP储备项目735个,总投资10242亿元;签约PPP项目358个,总投资3325亿元,其中,民营企业签约PPP项目 179个、总投资1412亿元。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448个,总投资4996亿元;落地实施项目305个,总投资2927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参与项目147个,参与率达48.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

  五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2018年,省属企业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向民营企业转让部分国有股权,成交项目11宗,转让额达4.7亿元。主动向民营资本开放投资项目107个,总投资142亿元,全年共完成投资136亿元,完成率达95.8%。

  (三)推动全民创业兴业,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

  一是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开展“个转企,小升规”培育行动,完善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储备机制,鼓励各地出台对首次“入规”企业的奖励政策,稳定发展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成长型小微企业,建立成长型小微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和省成长型小微企业培育库。2018年,我省每月新登记民营企业超2万户,全年新登记注册民营企业28.1万户,增长28.3%。

  二是深化“创业江淮”行动。印发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升青年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退役军人创业等“八大工程”。2018年,全省发放创业贷款65亿元,其中,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11亿元。

  三是优化创业服务云平台。汇聚公共和民营创业服务机构555家、创业培训机构352家、投资机构105家、创业场地158个,汇聚支付宝、腾讯、安徽电信等多项服务资源。截至2018年底,平台共有注册用户22.06万个,其中,实名认证用户11.2万个,已为11.19万名创业个人、2985家初创小微企业用户试发行电子创业金币6649万个(每币相当于人民币0.1元)。

  四是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强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累计建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2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188个,省级产业集群专业镇209个。打造创业创新众扶平台,举办“创客中国”和“创响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赢在江淮”创业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大赛、“创青春”安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参赛项目4856个。

  (四)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加快。

  一是落实创新政策。修订《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出台《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制定《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民营科技企业2019-2022年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保障措施。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力度,出台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截至2018年底,在支持企业设立的60家院士工作站中,有44家建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73.3%。

  二是强化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基地,2018年,全省获批12家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民营企业9家,新设61家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民营企业50家,为历年之最。全省新认定的1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中有7家依托民营企业建设,通过验收的53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有50家依托民营企业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积极争创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民营企业牵头组建的1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8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成功获批。大力推广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2018年,全省新增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3家,新备案省级众创空间47家。截至2018年底,孵化器在孵企业从业人员达8万人,增长15.9%,众创空间当年服务的创业团队数量达6083个,较上年增长58.8%。

  三是培育“专精特新”。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推进“专精特新”发展的政策文件。新认定省“专精特新”企业499户,截至2018年底,省“专精特新”企业达2199户。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强做大,推动198家企业在省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挂牌,截至2018年底,累计挂牌367家。唱响“专精特新”品牌,成功举办安徽省首届“单打冠军”颁奖典礼和第二届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论坛。

  (五)破解资金瓶颈制约,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

  一是扩大信贷投放规模。积极运用支小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截至2018年底,全省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分别达87.79、191.76亿元,同比分别多增69.29、74.05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省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3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506.74亿元,同比增长12.79%,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0.56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覆盖户数105.19万户,同比增加15.13万户。

  二是优化金融产品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省新型政银担业务在保余额1061.85亿元,在保企业10.92万户;2018年,全省续贷过桥资金周转金额699.78亿元,累计周转次数为18.35次,共帮助13018户中小微企业解决续贷难题;“税融通”业务累计发放贷款158.13亿元,服务企业7593户。大力推进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10600家机构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成融资交易18232笔,占全国融资总笔数的12%;累计融资5683亿元,占全国融资总额的6.7%。放大省小额票据贴现中心作用,2018年,省小额票据贴现中心累计贴现768亿元。

  三是增加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农商行发挥支小支农主力军作用,截至2018年底,全省农村商业银行本外币贷款余额 7401.54亿元,同比增长18.12%,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84个百分点。支持徽商银行下延经营重心,截至2018年底,徽商银行共设立县域支行61家,实现县域全覆盖。壮大村镇银行经营规模,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组建村镇银行67家,本外币贷款余额391.73亿元,同比增长13.35%,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15个百分点。

  四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利率定价指导,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定价,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差异化、针对性定价策略。强化融资成本检查,实现“2018年三季度当季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当年一季度明显下降,四季度较三季度保持平稳态势”的目标。2018年8月、9月、11月、12月,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实现环比下降。

  五是推动企业直接融资。2018年,全省民营企业首发上市6家(华菱精工、伯特利、华米科技、新华教育、宝申控股、远航港口),融资27.8亿元;全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102.15亿元,增长9.2%;债券融资57.7亿元,增长8.7%。截至2018年底,全省IPO在审民营企业10家、辅导备案民营企业73家。推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运营落地,募集到位资金25.24亿元,累计投资项目18个,投资金额4.59亿元。推动民营企业场外市场挂牌,截至2018年底,全省民营企业在新三板挂牌309家,占全省挂牌企业的90.8%;省区域四板挂牌2981家,占全省挂牌企业的99.7%。

  (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对接企业需求进一步精准。

  一是搭建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施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行动,以“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1个省综合服务平台,16个市级综合服务平台,入驻平台网络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业态、新模式服务机构)为依托,带动130家服务机构入驻网络服务平台,2018年累计服务中小企业13.6万户。

  二是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发挥“双创”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创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合肥高新区等4个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累计创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6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98家。

  三是搭建企业经营者培训平台。根据企业需求,坚持分层次、成系列、广覆盖,围绕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数字经济,按照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领军企业),开展“新时代•新制造•新徽商”、工商联大讲堂等活动,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7000余人。

  (七)推进对外开放合作,外引内联成效进一步扩大。

  一是深化与全国知名民企合作。依托2018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举办百家知名民企项目合作对接会,集中签约107个民企合作项目,投资规模1799亿元。截至2018年底,已注册97个项目,开工65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42.1亿元,占已开工项目投资规模的16.1%。

  二是推进徽商回归“凤还巢”。吸引省外徽商回皖投资创新创业,2018年,全省5000万元以上在建徽商回归项目335个,投资总额1169.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07.8亿元,增长22.5%;新增5000万元以上项目140个,到位资金144亿元,其中,新增10亿元以上大项目9个,实际到位资金65.7亿元,占比45.6%。

  三是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组织近1000家民营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以及“一带一路”等境内外展会,举办10余场专题贸易对接活动。出台2018年省级外贸促进政策,从支持投保出口信用险、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外贸主体等方面支持民营进出口企业。2018年,全省新批境外企业99家,其中民营企业80家,占新批企业数的81%;共有117家企业发生实际对外投资业绩,其中89家为民营企业,实际投资6.97亿美元,占投资总额的48%。

  (八)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民营经济发展合力进一步凝聚。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李国英省长任组长,42个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落实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印发《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召开省民营办专题会,督促省有关单位制定出台贯彻意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刊发《民营经济简报》16期;建立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台账和梳理转办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由省民营办下达督办任务单,分办到有关市或部门办理;建立统计考核机制,会同省统计局等有关成员单位,修订《全省民营经济考核评价办法》,完成2017年度全省16个市、106个县(市、区)民营经济考核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先进市、县(市、区)进行通报。


  二、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力争2019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达到58%,新增注册民营企业15万户以上。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

  一是支持创新发展。遴选培育一批“独角兽”民营企业,在研发创新、推广应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0家以上。加大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民营企业布局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牵头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二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探索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奖补和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0项,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

  三是支持“专精特新”发展。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新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户,打造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单打冠军” “行业小巨人”企业。唱响“专精特新”品牌,举办第三届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论坛,开展寻访安徽“单打冠军”大型公益活动。

  四是鼓励“龙头+配套”。落实工信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行动计划,鼓励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和项目对接,建立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分行业、分区域举办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对接活动。

  五是落实首购首用政策。鼓励民营企业研制和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按规定给予补助,对民营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按规定给予补助,对民营企业投保新材料应用保险按规定给予保费补助。

  六是开展“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宣传活动。落实奖补政策,建立宣传企业项目库,通过宣传企业产品,带动安徽工业和市县形象的提升。

  (二)减轻税费负担。

  一是落实各项减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落实金融机构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政策。

  二是落实各项降费政策。全面巩固省定项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省级不再审批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要求,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

  三是降低用工成本。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政策。落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政策。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至1%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民营企业,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四是降低用地成本。鼓励各地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首期出让年限届满后对项目经营情况和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视情况续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权。鼓励企业自身升级改造,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符合城乡规划、环保等要求的工业项目,通过扩大生产性用房、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地下空间利用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五是降低用能成本。进一步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全面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开展天然气输配价格年度成本监审,严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从紧核定并定期校核天然气输配价格。继续推行非居民用户量价挂钩政策,用气量递增、价格递减。积极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三)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一是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提供不少于8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安排不少于100亿元再贴现资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

  二是强化信贷保障。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稳步扩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规模,力争2019年新增民营小微企业贷款1700亿元。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推动法人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实现“两增两控”目标,推动大型银行安徽省分行至少完成总行下达的信贷计划,并协助总行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的目标。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将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贷款容忍度控制在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夯实对小微业务的内部激励传导机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完善绩效考核方案、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指标权重,安排专项激励费用。

  三是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对首次成功完成债券融资的民营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70万元奖励。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四是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新型政银担试点工作机制,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高于1.2%,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更多支持,力争新型政银担业务增加935亿元。切实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稳步提高无还本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合理设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产品。在风险可控、严格贷款用途管理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贷款支付方式,对于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政策允许银行自主选择支付方式。支持各市、县(市、区)按不低于2倍规模,设立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借新还旧”业务模式,优化续贷过桥资金使用流程,力争全年“续贷过桥”资金累计周转不低于15次。完善“税融通”业务规则,将纳税信用级别为A、B、M级的民营企业纳税人列入支持对象,力争全年“税融通”累计投放不低于100亿元。

  五是推广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引导和推介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拓展以核心大企业为中心的供应链融资。以全国推广“奇瑞模式”为契机,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融资平台运用,全年新增融资5000笔、1400亿元,完成3家核心企业开发上线并持续开展全流程融资业务。

  六是畅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完善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推动民营企业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组织开展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培训活动,推动合格科技创新型企业挂牌并对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力争到2019年底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板挂牌企业达到2000家,新增“安徽省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150家。加快推进省股权投资基金落地,尽快按比例配套完成资金募资,引导基金投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七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是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保障民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和领域。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通用机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建设。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发布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

  二是实行平等优惠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拟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是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深入实施“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有效推动“照后减证”。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数据信息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建立健全“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审批管理体系,2019年上半年,实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有条件的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争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非工业类建设项目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

  四是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做好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的储备管理、宣传推介和已签约项目的协调推进等工作,建立完善全省PPP项目库,适时向社会资本再推介一批重点项目。鼓励民间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并在分解安排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时予以优先支持。

  五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出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三重一制”建设实施意见等。扶持一批“民参军”重大项目建设,举办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大赛,规范运作安徽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和产业化项目来皖落地。

  六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引入包括非公有制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省属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是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建立省、市、县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与民营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健全完善与民营企业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座谈交流制度,及时向民营企业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学习研讨,通报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困难问题。持续开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二是弘扬企业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徽省百家优秀民营企业和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第六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开展安徽省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及百强排序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参加“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评选。通过新闻报道、人物访谈、举办论坛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一批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典型,突出宣传“专精特新”企业、行业“单打冠军”、优秀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等。

  三是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重点,依托全省“1+16+X”平台网络,建立企业服务清单和服务机构“白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政策发布、创业创新、人才培训、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的普惠服务。建设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多方整合政府扶持政策、公共信用信息、社会征信服务、企业融资需求以及金融机构融资产品等资源,建立综合、创新、高效的金融服务机制和网上常态化政银企担融资对接机制,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开设“新时代•新制造•新徽商”大讲堂,组织民营企业家、管理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企业管理等专项培训,委托知名高校开展中长期订单式培训,培训人次3000人以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管理咨询与诊断,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是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加大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出台我省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的实施意见,新设立60家左右博士后工作站,并分别给予建站资助15万元。推动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接,吸引博士后人员直接进入企业开展研发,所选科研项目属于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研究课题,优先立项资助。

  (六)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是保护合法权益。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对资金暂时短缺、经济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对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民营企业家信誉、侵占产权的,严肃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12348”安徽法网增设民营企业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窗口,设置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快速通道”,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提速快办”。

  二是加大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规范使用调查侦查措施,准确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坚决杜绝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做好对民营企业家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办理工作,甄别纠正一批涉民营企业冤错案件,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

  三是建立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推动建立民营企业投诉维权平台体系,建立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台账和梳理转办机制,畅通反映诉求渠道,健全申诉维权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投诉反映的问题。

  四是强化法治保障。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和省政府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

  (七)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一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决策参谋作用,完善协调调度、信息沟通、督促检查、统计考核、评价激励等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小组决议事项和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安徽民营经济网,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开辟专栏、集中宣讲、座谈调研等方式,持续宣传解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是推动政策落地落实。狠抓政策落实,督促各地、省有关部门及中央驻皖单位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年底开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制定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制定实施全省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2019-2021年),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四是深入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通报,落实目标责任制,对着力清欠阶段目标制定详细清偿计划,确保2019年底前完成。

  五是加强监测考核。研究完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实施全省民营经济考核评价办法,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201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先进市、县(市、区)进行通报,并在用地和信贷政策上给予倾斜。

版权所有:安徽模具行业协会   皖ICP备2024041389号  协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155号升华大厦616室
邮编:230001  电话:0551-62889817 65369816 邮箱:ahmould@126.com

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748号